提交时间: | 2022-04-08 | 企业名称: |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主题: | 抵押担保没有登记,合同还成立吗?怎么赔偿? | ||||||
内容: | 抵押担保没有登记,合同还成立吗?怎么赔偿? | ||||||
办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2-04-08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我会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网上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以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人未依抵押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债权人依据抵押合同主张抵押人在抵押物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抵押权人对未能办理抵押登记有过错的,相应减轻抵押人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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