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经济诚信建设促进会-专家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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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骆华群 性别: 出生年月: 1963-05-01
专业领域: 法律 联系电话: ******
专业证书名称及编号: 律师执业证 15101199411829171 职称: 执业律师
其他社会职务: 电子邮箱: ******
所属机构名称: ******
专业领域:  公司、建筑与房地产开发、合同、破产、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法律实务。
联系地址: ******
个人简介: ******
典型案例:         成都欣荣皮革服饰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千万贸易有限公司房屋租赁纠纷(我方代理成都欣荣皮革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一、原告主张 2015年12月四川千万贸易有限公司向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讼,请求一、确认千万贸易公司与欣荣皮革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已解除;
    二、欣荣皮革公司向千万贸易公司返还所占用的位于总府路34号1-4号房屋;三、欣荣皮革公司向千万贸易公司支付房屋占用费至实际腾退之日,每平方1000元,共计154平方米。 二、案号: 1、一审案号:(2015)锦江民初字第213号 2、二审案号:(2017)川01民终5256号
    三、案件判决结果: 一审、二审均驳回四川千万贸易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四、代理的基本思路: 此案历时两年,一、二审均胜诉,看似简单的房屋租赁纠纷,实际涉及计划经济时期政府的文件效力与法律的冲突、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产的处置等问题。
    因此,了解清楚案件及与之相关的事实是首要,根据相关事实理清各种法律关系并结合政策、法律阐明各自的权利义务是关键,详情如下: 1、调查清楚了案涉房屋的历史沿革系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拆迁。省金属公司为履行政府拆迁安置义务的执行人,成都裘衣厂为被拆迁安置人。 2、理清了四川千万贸易有限公司与省金属公司之间的关系为关联企业;成都欣荣皮革服饰有限责任公司为成都裘衣厂的改制企业。 3、理清了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由省金属公司演变为四川千万贸易有限公司,系省金属公司为逃避履行政府拆迁时相关文件赋予的义务所为。 4、根据基本事实,结合政府文件和相关法律,阐明了四川千万贸易有限公司应当承接省金属公司的相关义务,成都欣荣皮革服饰应当承接成都裘衣厂的相关权利。案涉房屋的租赁具有永性、连续性、不可撤销和任意解除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