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经济诚信建设促进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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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6-15 来源:省诚信促进会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信用规2019〕546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发改财金规〔2020〕623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1号)等文件要求,依据由我会出台的《四川省企业社会信用等级评价指引(2020年版)》(以下简称《指引》),经研究,决定在会员企业和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为企业提供信用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进一步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帮助企业生产经营增底气降成本,推动行业信用管理水平和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助推我省企业诚信建设。

二、评价条件

(一)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存续期达到二年以上。

(三)企业经营状况稳定,每年度均有主营业务收入。

(四)企业管理体系健全,并能稳定运行。

(五)企业近二年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记录。

三、评价内容

按照《四川省社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企业社会信用等级评价指引(2020年版)》要求,评价内容主要包含基本情况、社会责任、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等五个维度,涉及21个二级指标和46个三级指标。

四、评价等级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划分为A、B、C三等五级,目前仅对A等三级(AAA、AA、A级)的结果进行发布。评价等级证书壹年有效。

五、评价程序
    按照“申请→提交材料→评价→初审→终审→发证推介→备案公示”的程序进行。参评企业通过网络在线提交参评材料,信用评价中心通过对企业调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等手段进行全面审核、调查和评价,并确定初步评价结果。经过专家审查和评定后,将企业信用评级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六、结果应用

(一)在行政管理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及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做参考依据。

(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将录入四川诚信网,为企业建立诚信档案,在四川诚信网向社会广泛宣传推广。

(三)向省级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在川央企和省属国企推荐。

七、其它事项

1、企业本着自愿原则。

2、企业通过扫描二维码 或http://www.sccxa.org.cn/creditReportqy.html提交参评材料。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028-62326557 18908074739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武成大街166号四川信息产业大厦10楼

 

附件: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关于《四川省企业社会信用等级评价指引出台》的工作简报

     

  四川省市场经济诚信建设促进会信用评价中心

2021年6月15日

附件: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关于《四川省企业社会信用等级评价指引出台》的工作简报